第四十九章
作品:《晚章》…>
桌上的烛台点亮了昏暗的地下室。>
血族不管何时都讲求情调, 烛台旁摆着一瓶小花束, 被烛光照得娇艳欲滴。>
“你是图安的伴侣?”>
加斯帕以这句作为开场白, 乔以莎自然而然地拿起范。>
“没错, 正是在下。我劝你们早点把我放了,否则等阿森找上门来, 一口咬死你们。”>
加斯帕淡然地抿着他的薄嘴唇。>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抓他吗?”>
乔以莎:“当然是因为窥伺他的美貌。”>
加斯帕:“没错, 我们要做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关系到血族的未来。”>
烛光优雅跳跃, 两人就这么驴唇不对马嘴地聊了起来。>
“我警告你最后一次,快放我走。”>
“莫兰这个人做事向来优柔寡断, 等他想好办法, 图安早就见上帝了。”>
“你现在放了我,我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他明明知道图安的力量来源于心脏, 我们又有足够的技术将他的心脏移植到我们的族人身上,可他就是不动手。”>
“……”>
“比起血族他更适合去领导动物保护协会,这种妇人之仁真是令人作呕。”>
“………………”>
乔以莎不说话了。>
她小心肝又开始打颤了。>
“不过……”加斯帕话锋一转,又说:“你出现了, 那情况就有所改变了, 你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 现在我们可以尝试更多可能了。”>
他看向阿方索。>
“我听说狼人是对伴侣非常忠诚的生物。”>
“是这样的。”>
“选定了一人就不会再变。”>
“没错。”>
“真是难以置信。”加斯帕摇了摇头,“多么陈腐落后的价值观。”>
乔以莎不乐意了。>
“说什么呢?从一而终懂不懂?谁陈腐了?谁落后了?”>
加斯帕:“你们早晚过得死气沉沉。”>
乔以莎:“呸!”>
阿方索笑着说:“狼人跟血族不同, 没有永恒的生命, 他们在厌倦之前就已经告别对方了。”>
加斯帕叠着腿, 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看着乔以莎。>
“他为什么会选中你呢?”>
乔以莎冷笑:“因为我圣洁又美丽。”>
加斯帕:“……”>
乔以莎上前两步,一手拄在桌上,垂眸凝视加斯帕。>
“你别想打他主意,伤害不朽的灵魂,你们会遭报应的。”>
加斯帕淡淡一笑。>
他的笑跟莫兰有一定相似之处,很美,也很冷。不过他没有莫兰那么缥缈,他更写实,笑中带着中世纪贵族的傲慢与堕落。>
“所以我才说,你的出现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上一代图安终生未娶,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个苦行僧的角色,没想到这辈子忽然开窍了。”加斯帕轻柔道,“女孩,看着我。”>
古老的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乔以莎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那红色的漩涡里,她喃喃道:“什么……”>
加斯帕抬起手掌,修长的指尖托起她的下巴,玩味地说道:“你也知道图安的灵魂是不朽的,他不会‘死’,他终有一天还会回来,而那时你早就不在世间了。”>
有点道理。>
“我们可以帮你。”>
“什么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也是不朽的。”加斯帕两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只要你做了血族,就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
加斯帕给了阿方索一个眼神,阿方索悄悄起身,来到乔以莎背后。他默念咒语,试图控制乔以莎的精神。>
乔以莎的头昏昏沉沉,她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提不起精神思考。>
“我可以转化你,虽然很麻烦……你是巫族,我需要先洗净你的魔力,再灌输我的力量。”加斯帕的声音空荡荡地响在她的脑海。“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费力的事了,但是你值得。”>
他轻轻拥抱乔以莎消瘦的身体,亲密地贴紧她的脖子。>
“如果我转化了你,你便与我密不可分,而你的孩子……那个会为血族创造历史的孩子,就是我的直系血脉,我将在族人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阿方索两只手置于乔以莎双耳,随着咒语逐层加深,乔以莎耳膜渐渐被蒙住,大脑陷入昏沉。>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叫声。>
“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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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黄色土狗站在上方的楼梯口,前肢抓地,怒目呲牙,它像是要提醒迷糊的女巫一样,朝她疯狂喊叫。>
阿方索的注意力被打断,那么一瞬间的空隙让乔以莎缓过神来。>
这一清醒就是一身冷汗。>
加斯帕扣住她的肩膀,怒道:“卡拉!”>
卡拉一晃身型,想要去抓那只土狗,土狗反应很快,扭头就跑。>
一楼是酒吧,屋里挤满了各国的游客,拥堵不堪,卡拉被拖住,土狗趁机跑到外面,沿着大街上疯狂吼叫。>
很快,街上其他的流浪狗,还有檐上的猫咪,空中的鸟儿,都跟着动作起来,所有能听到的,和不能听到的声音,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朝西北方向铺展开来。>
地下室内,加斯帕也听到了街道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阿方索凝神道:“不太对,我们得走了。”>
“放开我!”乔以莎知道是洪佑森来找她了,挣扎得越发剧烈。阿方索抖开之前的那个红斗篷,将她包裹起来。乔以莎想起之前被熏晕的经历,及时屏住呼吸。她装作瘫软,被加斯帕抱了起来。>
“先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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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月高悬。>
世界幽深静谧。>
他拥有世上最强悍的听觉,这是自然赋予他的力量,当他屏气凝神,他能听见山风吹拂雪莲的花瓣,他能听见鸟儿骚动柔软的尾羽,他能听见破土的嫩芽和鱼儿的吐息。自然的一切都与他和谐共生。>
他在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中睁开眼睛。>
莫兰看向他:“有动静了?”>
洪佑森点头。>
莫兰将皮翰叫来,对洪佑森说:“你跟他确认一下位置,只要有具体方向,皮翰可以追踪阿方索的踪迹。”>
洪佑森指着东南方向,说:“应该是这边。”>
皮翰手臂一挥,展开水镜,镜面在震荡的飞机上静如洁冰。>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尼泊尔、孟加拉、缅甸,老挝都有可能。”>
莫兰叠着腿坐在座位里,淡淡道:“既然图安能感应到信息,那距离应该不会太远,我猜他们就在尼泊尔。加斯帕这个人我很了解,赤条条的享乐主义,他绝不可能委屈自己在荒郊野岭过夜,一定会选首都落脚。”>
“加德满都?”修手里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飞速操作,说道:“我查到他们此行带了一架空客,还有一架改装的贝尔430。”>
莫兰笑道:“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挑了最快的一架飞机来。”他站起身,对洪佑森说,“您不用担心,不管他们怎么逃命都是徒劳的。”他的手放在机壁上,一股无形的波动滑过机身,发动机的嗡鸣声瞬间变得密集紧促。>
他自豪地介绍道:“这架飞机是由协和式超音速客机改装的,最高时速可达2400公里,机身已经被皮翰套上隐形咒语,我们放开了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追上他们。”>
闻薄天稍稍歪头,小声对修说:“自打图安醒了,他就跟狗腿子似的。”>
修看过来:“你信不信我现在给你扔下去?”>
闻薄天撇撇嘴。>
皮翰眉头紧皱,凝视着水镜,说:“他们跟我们越来越近了,他们好像在朝西边飞。”>
修上前半步,道:“主人,图先生。”>
“噗。”闻薄天捂着嘴,“图先生……”>
修:“他们的客机停在了新德里,是用改装直升机入境的,这个路线很有可能是要回新德里换飞机,我们应该可以半途拦截。”>
“不对。”皮翰忽然说,“他们换方向了,阿方索应该是察觉到我的追踪了。”>
“往哪去都没用,硬件差太多。”莫兰弹弹衣服,朝洪佑森温柔一笑。“您别急,先喝杯茶,马上就能见到他们了。”>
…>
这口气差点没给乔以莎憋死。>
加斯帕只顾着撤离,没注意她。他们都以为她已经晕过去了,上了直升机便直接给她扔到后面。>
几名血族护卫挡住她的身型,她悄悄露出口鼻呼吸。>
直升机停在酒店屋顶,卡拉驾驶,加斯帕在副驾位,阿方索就在乔以莎面前不远的地方施展咒术。>
他们叽里咕噜地用意大利语讨论着什么,听语气万分紧迫。>
她知道他们在急什么……>
阿森来了。>
她十分确定他来了,那只土狗叫出了他的风采。>
乔以莎激动起来,她内心受到无限鼓舞,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侧躺着。>
由于阿方索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魔咒上,她身上的禁锢渐渐消除,魔力回归,她开始调整状态。>
有了后盾,她的小心眼也上来了。>
她必须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她想起莫兰之前跟她讲的,当年她妈处理自己出轨的小白脸丈夫的方法,决定学以致用。>
外面下起大雨,飞行条件不佳,颠簸得厉害,直升机的螺旋桨卷起阵阵轰鸣。>
她又瞄了眼加斯帕和阿方索,他们脸色紧张,正全神贯注研究路线。>
她开始默念咒语……>
那一晚的激情好似打通了她的任督二脉,她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咒语流畅度大大提高。>
在无人能见的直升机底部,虚空咒语悄然施展,一小块果冻似的透明物体出现在机体上,它慢慢扩张,裹住机身。>
机体外云雾缭绕,电闪雷鸣,雨水不停冲刷拍打,没人注意到窗外的变化。>
她只留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块窗户没有封口。>
加斯帕和阿方索的讨论声越来越激烈,周围噪声很大,他们必须大吼着才能听清对方的话。>
乔以莎盯着那玻璃,窗外雷雨交加,青黑的天空散布着不祥的气息。>
她养精蓄锐,准备着最后一击。>
…>
就在距离直升机百公里不到的后方,另一架飞机正急速逼近。>
客机飞行高度超了直升机4000多米,双方各自盲飞,在进入二十公里范围时,莫兰的飞机开始降速。>
“再近一点我们就可以跟他们谈判了。”他对洪佑森说,“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加斯帕千算万算也没料到您竟然已经觉醒了,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您放心,谈判的事交给我就好了。”>
洪佑森盯着窗外无尽的夜幕,他纯金的眼眸在黑色的雨幕中好似幽冥的萤火。>
没过多久,他直起身。>
“开门。”>
莫兰:“?”>
“开门。”他又说了一遍。>
莫兰在懵了大概两秒钟后,还是按他要求做了。>
舱门打开,风雨飘摇。>
闻薄天又站不住了,紧紧抱住修这根救生浮木。>
莫兰:“您是打算……?”>
洪佑森:“不需要谈判,我杀了他们,然后带她回来。”>
莫兰抿抿嘴:“要……这么直接吗?”>
“对。”>
“我没记错的话,令尊好像是律师?”>
“他们不是活人,有生老病死的才是活人,我杀他们不犯法。”>
“……”>
闻薄天从修肩膀露出小脑瓜。>
“扎心了啊老狼,这边一飞机血族呢。”>
洪佑森面色不改,接着道:“他们就在前面,以这个速度和距离的话,现在跳差不多了。”他往前迈了半步,想到什么又转头解释道:“抛物线公式,你知道的吧?”>
莫兰还没从他“活人”定义里缓过神,下意识啊了一声,再一眨眼,洪佑森已经不见了。>
“哎?”>
莫兰扭头,看到被闻薄天四肢捆绑的修。修明白他所思所想,说:“您想的没错,他没有考虑周全。他只考虑了数学因素,没考虑物理因素。”顿了顿,又说:“以他携带的能量,还有这个初始高度和速度,不出意外他应该能把直升机轰得渣也不剩。”他慢条斯理地说,“虽然的确能达成杀掉加斯帕一行的目的,但女巫大概也尸骨无存了。”>
莫兰面带微笑:“是吧。”>
修点头:“是。”>
莫兰猛地冲到机舱旁,吼道:“快叫血蝙蝠接住他!给他个缓冲!”他狠狠咬牙,恨铁不成钢道:“真是蠢透了!怪不得落榜了!”>
…>
直升机上,自知已经无法顺利脱身的血族决定放手一搏。>
阿方索打开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五排银白色的子弹,他把它们分给血族护卫。>
子弹上膛的声音脆得乔以莎脑壳疼。>
突然间,阿方索发现了什么,他指着窗外大声叫起来。护卫们打开窗户,架好机枪。风雨在瞬间涌进来,吹起了乔以莎身上的红斗篷,刮到乔以莎的脸,她下意识叫了一声。>
机舱安静了半秒。>
“……”>
完蛋,乔以莎狠狠一捏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她的头发,衣服,因体内魔力扩张泛着阵阵黑影。>
刻不容缓,乔以莎一脚踹开窗口蹲着架枪的护卫,狂风骤雨砸在她的脸上,迷得眼睛都睁不开。>
她狠狠瞪了一眼还没回神的阿方索,身体化作一股乌黑的烟云,朝窗外涌去。>
“你们就在时间尽头流浪吧——!”>
她放了最后一句狠话,将咒语收口。阿方索这时才察觉危机所在,可是已经来不及念咒破解了。>
然而……>
他们都没太注意到的是,黑黢黢的天空深处,有更黑的一团物体朝这边飞来,正是被血蝙蝠包裹着的洪佑森。>
他下坠速度极快,蝙蝠们在天空中调整方向,最终它们瞄中直升机那个唯一的入口——>
乔以莎离开直升机的一瞬,已经变作乌鸦的形态,她原计划就这么顺风飘走,但是忽然间发现有哪里不太对劲。>
洪佑森视力惊人,他自然认出了那只乌鸦,他见她没有大碍,心中一块大石落下,隔着几十米便吼道:“老婆!我来了——!”>
乔以莎:“?”>
她来不及回头,就那么千分之一秒内,她被一脚踹回了直升机内!>
乔以莎:“?!!?@¥!@?¥!?@?#”>
狼王气势惊人,将原本只剩一个拳头大小的虚空咒硬是撕开一道口子,自己也摔了进来。>
直升机彻底失去平衡,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乔以莎晕头转向之中,看到那裂开的咒语口慢慢闭合。>
她心道一声:完蛋了。>
那一瞬间,她只能充满阿精神地安慰自己,好在最后一刻,她被他抱在了怀里。>
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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