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大婚

作品:《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男孩闻言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请柬,眼神好像还不太好,眯缝着眼睛将纸张拿的挺远,模样神态竟然透出些老态龙钟。

他说。

“哦,看错了。”

再抬头看看方婉之,拄着腮帮子说了一句。

“我是绕纤尘。”

“!!!”

方婉之当然知道绕纤尘是谁,前年跟连喻在雁南那会儿,她还亲眼见过他的笔迹。一本门派秘辛被他写的像封上下都不着调的随笔,闲话家常都要比他写的成体统些。

但是绕纤尘不应该有四十多岁了吗?怎么是个孩子的身量?

方婉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嘴巴抖了半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而她这一不说话,绕纤尘就不满了。

端着胳膊站起起身问道。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侏儒?”

方婉之将脑袋摇的叮铃咣啷的。

“哪,哪能啊。”

他的身量虽小,但并不是成年人的长相,真要说的确切些,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连喻的师父第一次登门造访,方婉之虽说受到了惊吓也不好怠慢了人家,待要将人请进去,又觉得这事儿实在匪夷所思。他连声音都是个孩子呢。

场面僵持之际,却是一个墙头突然冒出的人影为她解了围。

人影说。

“绕纤尘,你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跟个小姑娘置气,真格是好笑的很。”而后抿唇一笑,对着方婉之颔首。

“他年少时练了邪门的功夫,内力受损,每隔十年都要还童一次重新长,你别管他。”

方大姑娘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个坐在三人多高的围墙上的老太太,几乎不记得怎么说话了。

老太太很老,但是化了妆,灰白都头发上梳了个流云鬓。她得承认,那是个十分有韵味的老者,但是老者太老,以至于她调皮的冲着自己眨眼睛的时候让方婉之身上生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看到绕纤尘漫不经心的把玩着自己的小布偶,惫懒的一斜‘老者’。

“师姐,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意思。算算日子,你今天都该八十了吧?还能嚼的动东西吗?”

凌宝宝闻言用手指卷了两下鬓角的长发。

“嚼是嚼不动了,好在生活还能自理,不至于像某些四十岁的男人一样,每隔五年还得喝几个月的米糊。你身边的那个胸脯挺大的丫头呢?如今也有三十岁了吧?怎么不让她跟在你身边,莫不是担心人家认成你的奶妈了?”

绕纤尘冷笑,手腕一转祭出地上的木偶,正打在老者的头上,长发应声而落,只剩下一个圆鼓隆冬的光头。

绕纤尘说。

“在哪捯饬来的死人头发也敢戴,掉光了头发就该老老实实的在庵堂里呆着,没的出来丢人现眼。你身边那个长发飘飘的男人呢?成日对着你这张老脸伺候不下去了?”

凌宝宝这次没有接话,而是一个纵身跃下墙头,甩出腰间丈宽的水色长鞭直击绕纤尘面门。

……

一个光头老太太.……和一个小孩在打架。

这是方婉之脑中唯一划过的信息。

她觉得自己今日受到的惊吓实在很多,十分迫切的希望连喻能早些回来。

然而今日的神明未能听到方婉之的祈愿。连大人下衙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但是院子里的人还没有停手。

想来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各自气喘吁吁的瞪着对方,尤其是凌宝宝,一大把年纪了那么大喘气,喘的方婉之都担心她会不会两眼一翻就这么过去了。

两人打不动了还是要打,盘腿坐在地上将对方骂了个天昏地暗。

方婉之这下真的是知道连喻打嘴仗的本事是跟谁学的了。他这一对师叔师伯都是个中翘楚。

连喻看了院内缠斗的两个人一眼,脚下也没做停留,见怪不怪的对方婉之说。

“怎么不进屋?”

打架有什么好看的。

方婉之就指着院子里的两个人说。

“那他们……”

“打累了就好了。”

言罢直接带着方婉之进屋用晚膳去了。

连喻告诉方婉之,当年点花阁阁主陆吾一共收了两个关门弟子,一个是绕纤尘一个就是凌宝宝。然而那个时候的点花阁曾经流传过一本极其邪门的功夫。陆吾一辈子未能领悟出其真谛,就在行交旧木之时叫了这两个徒弟过来,说是谁能炼成这门功夫,谁就能接任掌门之位。

其实于绕纤尘和凌宝宝而言,谁当掌门都是无所谓的事情。然而难免年少轻狂,因着这个因由,心底又生出些比试身手的意思,便双双闭关苦练。

却不想,凌宝宝在练功练到最关键的时期,突然遭到了神秘人的袭击。

凌宝宝内里遭到重创,一夜白头,且整个身体都开始迅速衰老,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出关。

那一年,凌宝宝只有十九岁,整个人都苍老的如一个老者,且不断的脱发,她甚至不敢照镜子,不肯接近一切水源。她以为自己此生就要命丧于此,然而三个月之后,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容貌,陆吾却已经去世了,而绕纤尘已经当上了点花阁的掌门。

当时的点花阁中,除却他们二人的身手,是不会有人能在对方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的。凌宝宝认定了绕纤尘是害她的凶手,在听闻他的簪花落叶也未能练到极致,只差最后第九层时,也在他闭关之时给了他一击重创之后扬长而去。

自那日以后,绕纤尘每隔五年都要还童一次,且每次发病之时身体都非常的虚弱,次次都是从两岁开始长起,长满三个月才能恢复原本的状态,在这三个月期间,他甚至要经历一个孩童从幼年到成人的所有成长,包括换牙,包括每次都让他气到发狂又不得不用到的尿布。

而凌宝宝则是五年返老,三个月的时间,她要承受着自己的长发斑秃,股秃,再到全秃的全部过程。

两人如今也四十岁了,长久的返老还童的阴影已经随着岁月踏过的痕迹而逐渐淡化,残留下无穷无尽的古怪刁钻。

凌宝宝自离开点花阁之后便另立门户开创了点墨水阁,两人江湖相见时从来都是相视一下让人看不出任何端倪。但是每逢发病,一个必然是要找上另一个冷嘲热讽一番。绕纤尘嘲笑凌宝宝满脸褶子没头发,凌宝宝就笑话绕纤尘是长不大的侏儒,搬着板凳也够不着嘴,一大把年纪用尿布。

两人还各自找了个随身伺候的随侍。一个是身量高挑的女人,一个是长发飘飘的男人。像是只有这样看着才能弥补心中五年一次的缺憾一般。

没人知道这两个神神叨叨的老怪物到底要斗到什么时候,总之,在连喻拜在绕纤尘门下的那几年,见的最多的就是这两个人登峰造极的嘴上功夫。

方婉之同连喻用过晚膳之后,凌宝宝正打着灯笼在院子里找自己的假发,绕纤尘则是托着半边断了的胳膊让连喻给他接骨。方才他和凌宝宝吵累了又打了一架,像是忘记了平日的功夫套路,连内力也懒得用,直接用上了王八拳。小孩的骨头脆,身量上也十分的吃亏,所以这一局,绕纤尘战败。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凌宝宝和绕纤尘都住在连府里。每日看着他们斗嘴吵架成为了方婉之和连喻茶余饭后的又一项谈资。

方婉之说。

“我觉得,师父应该是爱师伯的。昨晚上我看见他去给师伯找假牙了。”

虽然那牙是他打掉的。

连喻看着窗外跳着脚往凌宝宝脑袋上挥拳头的绕纤尘摇了摇头。

“或许是吧,但是我师父情商太低,怕是真追上了,也都七老八十了。”

方婉之觉得,连喻根本没有资格嘲笑别人的情商。

就在昨天晚上,他才因为在她生辰的时候送了她一条青底红纹的大蟒蛇做生辰礼物而被勒令睡了书房。

而他给方婉之的理由是。

“你说想要惊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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