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一百七十四章龙燕儿的决定
作品:《权少惹爱:狂妻太招摇》“你真想好了吗?”冥佑有些不悦地问道。
“嗯,我决定了,要和水貂一起留在这里生活!”龙燕儿拉着水貂的手,暂定截铁的说道。
“那祝福你们!”呈茗竺真诚地对龙燕儿笑道:“燕儿,你和这位先生,真是郎才女貌,非常相配!”
“谢谢!你们也很相配!”这是龙燕儿第一次对呈茗竺和颜悦地说话,也是第一次承认她和冥佑相配。
“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吗?如果你们想要出丛林的话,我们可以让阿兰德亲自护送你们出去!”水貂笑眯眯地说道,显然这女孩子说他和燕儿相配的话,令他心里十分舒坦。
“你说让阿兰德亲自护送我们出去?”冥佑有些不相信地看着他,这人确定脑子是正常的吗?
“嗯,阿兰德,你过来!”水貂冲着阿兰德招了招手,毫不气地命令道:“明天我和燕儿举行婚礼,这件事你负责弄好,还有后天准备一个象队,你亲自护送冥佑他们出去!”
“是,我这就派人着手去准备!”阿兰德出人意料地恭顺说道,事实上他也是无奈,好端端地被喂了慢毒药,每个星期日才能得到一颗解药这使得他不得不听从这男人的吩咐。
“燕儿,这阿兰德怎么会听你男朋友的话?”呈茗竺好奇地问道,她心里说不出的高兴,终于可以出去了,这丛里的日子担惊受怕的,终于熬到头了!
“呵呵,很简单,我给他喂了一颗慢毒药,这老小子惜命,自然不敢不听我们的话!”水貂笑着抢先回答道。
“高,还是你们有办法!”呈茗竺忍不住对他翘起了大拇指。
“后天就走啊,再多留两天,我考察一下周边的矿脉再走也不吃嘛!”吴栾忙强烈建议道。
“后天就走,让阿兰德自己说说况就行了,他应该比谁都了解这里的矿脉!”冥佑淡淡地说道。
“哦,好吧!”吴栾觉得也是,阿兰德这家伙肯定了解,平日里装神弄鬼,大概是怕别人盗走了属于他的东西。
“喂,你说说周围翡翠玉矿的问题!”水貂径直坐到了阿兰德神座上,冲他扬了扬手,示意他赶紧回答。
阿兰德看到这家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可是他也没有办法,谁让自己吃了他的毒药,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腐烂而死。
“快说!”龙燕儿是个急子,没耐烦地冲着他呵斥了了一声。
“在,在湖对面地鱼头山,那边基本就是翡翠矿脉最富的一带,我们这里的玉石大部分都在那里开采哦,只采了很少的一部分,我下令不让人私自开采,因此保护地很好!”
阿兰德不得不结结巴巴地说道,他没有想到他守护这个翡翠原矿这么久,最后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哦,你明天带我去看看”吴栾兴奋地说道,这里的翡翠加上石头城的,他觉得自己离世界首富很近了,吴家恐怕因此又要崛起,想到自己即将为振兴家族做出这么大的贡献,他心里说不出的兴奋。
“这,这恐怕不行,我明天要准备婚礼的事!”阿兰德忙找借口说道。
虽然迫于威胁告诉了他们翡翠矿脉的事,不代表他很高兴这事暴露出来,他绝对不想到现场去受折磨,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探查自己的宝贝,他可受不了。
“嗨,婚礼,你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或者交给冥佑,反正他们是朋友,你带几个人陪着我去看看就成了!”吴栾兴奋地说道。
“你真要去!”阿兰德眼底闪过一丝戾气和杀意。
“当然要去,都走到这里了,不可能半途而废!”吴栾神亢奋地大声说道。
“那好吧,你要去也行,不过那边时常塌方,要是出了什么事,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阿兰德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地说道。
“吴栾,我和你一起去!”阿兰德的度让冥佑警觉起来,他怕这老头子使坏,决定亲自去看看。
“后天我陪你们一起去吧!”水貂也放心地说道。
“好,好,那咱们后天去!”阿兰德看了看水貂,心里琢磨着弄死这几个人,再回来派人抓住龙燕儿,他就不相信从这女人口里撬不出解毒的办法。
翌日,龙燕儿和水貂的婚礼在神殿门口盛大的举行,虽然没有曳地的婚纱,也没有神父的主持,但是却有堆满广场的野花和笑容满面前来祝福的人群。
因为阿兰德被逼着告诉民众,这一对儿新人是带着对整个部落的希望来到这里的,他们俩是整个村落繁荣的象征,他们一生幸福安康,那么部落也会幸福安康!
冥佑拉着呈茗竺站在人群里,看着中间众星捧月的一对儿新人,脸上露出了一丝欣w地笑容,低头对呈茗竺道:“其实这么多下属里,我最担心的就是龙燕儿,她个这么倔强,真怕她这样强硬的子找不到自己的归宿,如今我终于可以放心了!”
“她们会幸福的,看得出水貂很爱燕儿,这里如果不是阿兰德的私心太重,是个幸福安宁的地方!”呈茗竺也拉着冥佑地手,笑眯眯地说道。
“呵呵,阿兰德统治的时代过去了!”冥佑看了看中间的水貂,低头认真地说道:“这里隐藏有反抗的势力,政变是迟早的事,但是我认为最后真正能统治这里的,恐怕还是水貂!这个男人相当有实力,燕儿跟了他,我也放心了!”
“冥佑,婚礼没啥看头,咱们去喝杯酒吧!”吴栾走了过来,拉着冥佑就走,也不管他答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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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冥佑!”呈茗竺看到冥佑被拉走,她有些不适应的喊了一声。
“茗竺,你在这里参加婚礼吧!替我敬他们一杯酒,我一会儿就回来!”成天和茗竺待在一起,冥佑也需要自己的空间,因此他欣然冲着呈茗竺挥了挥手,和吴栾一起走了。
“你来做我的伴娘吧!”龙燕儿欢喜地跑过来,拉着呈茗竺走到了场地中间,她边走边问道:“冥佑呢,我还想让他给我做伴郎呢!”
“他和吴栾喝酒了,要不我去叫他过来!”自从冥佑找到石头城后,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自己,这让呈茗竺十分不习惯身边没有他陪伴。
“嗯,好吧!”龙燕儿难得脸上挂着笑容说道:“我以前还专门和老大说过,如果我不能嫁给他,他一定得做我伴郎!哎,怎么他就忘了,看来老大始终也没有把我们放在心上!”
“嗨,只有你老公将你放在心上就行了,冥佑放没有放在心上,有什么重要的!”呈茗竺有些好笑地说道。
“这话说得也对!”龙燕儿笑着点了点头,转头看了一眼正在招呼宾的水貂,心里的甜蜜一股一股地涌了上来。
她耳边仿佛又听到那日,他不停地向自己强调他真实姓名的声音,原来从那日起,他就已经郑重将自己放在了心上。
水貂请来为他们主持婚礼的,除了一脸抑郁地阿兰德,还有老汤姆等人,另外就是由阿兰德下令来帮忙和提供酒水宴席的商户,迫于他的威,也没有人敢有什么异议!
街道上挤满了熙熙攘攘看热闹的人群,呈茗竺朝着摆酒席的一大棚子走去,她刚才看到吴栾他们就是去的那个方向。
就快要跨进棚子的时候,里面坐着喝酒的冥佑抬起头看到了快走进来的呈茗竺,高兴地冲她挥了挥手。
可就在下一秒,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啊!”一个头脸围着黑袍的男人走过来,一把将呈茗竺扛到了肩膀上,也不顾她的拼命挣扎,迅速逃进人群中。
“站住,你干什么!”冥佑一见,立刻惊慌失措地站了起来,迅速从棚子里冲了出来,快步追了过去。
“怎么啦?”吴栾没有看到呈茗竺,他见冥佑追出去,有些莫名其妙的追赶上来。
“茗竺,被人劫持了!”冥佑追出来后,已经失去了那个人的踪影,他的神变得十分焦躁。
“啊,你别急,我去跟水貂说一声,让他找阿兰德派人四下找找,这围栏里虽然住了两万多人,但毕竟地方有限,一定能够找到的!”吴栾吃了一惊,忙往婚礼现场那边跑去。
冥佑没有吭声,他担心的是呈茗竺落在那人手里,会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昨晚他可听说了,本地人有个野蛮的习俗,认为用黄种女人的皮肤和骨骼和四肢入药,可以治疗恶疾病。
雨林里医药缺乏,有些顽固的疾病和绝症没法得到治疗,他们就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去丛林外捕捉女人回来入药。
事实上这些丛林人也是黄种人,只不过因为遗传或者长期狩猎的原因,皮肤显得十分黝黑罢了!
冥佑一询问过的人,勉强找到了一屠宰场的外面,失去那人的踪迹,他看向屠宰场熙熙攘攘地人群,焦急地走了进去。
雨林里的屠宰市场,充满了雨林的风格,迎面是一个放在铁丝架上烘烤的大猩猩头颅,旁边摊子上放着大猩猩身上片下来的肉,按片卖的!
旁边地上一个大盆子,里面放着猩猩的脏,跟那猪的脏也没有什么差别,三四百斤的大猩猩,甚至比猪的大肠还要粗。
再进去是数家主要卖猴子肉的摊位,摊位边儿上,摆放着一些野鸡、野鸭、还有拳头大的花壳子蜗牛。
冥佑看了一眼猴子临死时凝固的那张惊恐的脸,胃里一阵一阵的翻涌,这尼玛跟吃人肉又有多大的区别!
再往里走,稍微正常一点,是一些卖野猪肉、卖鱼虾的摊位,巨型的舌骨鱼竟然有一百多斤的,这还真是太牛了!
不过,也有些摊位上卖的是各种烤制好的昆虫、老鼠、蝙蝠,冥佑看到了一只巨型蝙蝠,展开双翼达到三米,中间的身体像极了一只长翅膀的狗。
“这,这能吃吗?”吃蝙蝠这种事,他从来没有想过,如今直接摆在他面前,怎么也有点受不了。
“当然能吃,这可是果蝠,吃水果长大的,肉比鸡肉还好吃!”卖大蝙蝠的人显然有些不高兴,连声反驳道。
“哦,好吧!”冥佑左右张望了一下,拿出一个金币,这是龙燕儿从阿兰德那里要来的,他总共得到一袋子金币。
“你刚才在市场里,有没有看到一个黑衣男人,就是一个全身裹着黑布的男人,扛着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如果你知道的话,告诉我,这个金币就是你的!”冥佑低声说道。
“这……我不知道!”那卖蝙蝠的男人迟疑了一下,他的确看到市场的管理员布洛,扛着一个挣扎的黄种女人去了他在市场的地下室,但是这事儿他可不敢说,那人知道自己高密的话,会杀掉自己的。
“真不知道吗?”冥佑从他的表上看出他似乎知道点什么,忙从兜里掏出一袋子金币,说道:“我是来找我女朋友的,如果你帮我找到她,这袋子金币就是你的了!”
一袋子金币相当于一千万个绿币,绿币是用翡翠雕刻的,一千个绿币相当于一个金币,这可是一笔横财啊,钱财的让这小贩有些迟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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